2008年红山区公开招考储备人才简章

默认分类   2008-08-24 12:17   阅读8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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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8-18 9:00:53 阅览:961次 来源: 红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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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考储备人才暂行办法》(赤红党办发〔2007〕46号)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区事业单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储备人才。为此,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名额及专业

(一)师范类40名,其中高中27名(语文8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5名,化学5名,地理2名,生物1名),农村小学13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二)其他类22名,其中文博1名,法律3名(男性),旅游2名,化工1名(男性),林学1名,会计1名(大专以上),计算机1名,园林3名,新闻写作1名,财经1名,建设工程造价1名,工民建1名,安全管理1名(男性),机电1名(男性),预防医学1名(男性),物流管理1名(大专以上),电子信息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公共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二)报考“区外优秀高中教师类”还应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高中教学6年以上且属原工作单位在编教师;

3、仅限赤峰实验中学、赤峰英才学校两校上报的名单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储备人才类”还应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全日制师范院校专科学历可报考农村小学教师;

3、年龄: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本科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

4、特殊职位的报考条件以标注为准。

三、相关待遇

(一)考录的区外优秀高中教师试用期为一学年,试用期从办理考录试用手续月份起算。试用期执行中学二级教师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列全额事业人员管理。试用期可连续计算为工龄。列编后,在原工作单位已聘的属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可续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在原工作单位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任的,与考录后的工作单位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二)考录的使用储备人才储备期为一年。储备期从办理储备手续的月份起算。使用储备期工资按每月600元发放。使用储备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列不同类事业人员管理。列编后按不同类工资政策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储备期可连续计算为工龄。

四、考试和加权分

(一)报考区外优秀高中教师的

1、赤峰实验中学、赤峰英才学校两校上报的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全员统一参加师范类笔试、授课能力测试。笔试(教育学、心理学)占总成绩的40%,授课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60%。

2、荣获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的,免笔试,直接进入授课能力测试。

(二)报考储备人才的

1、报考师范类储备人才的:

(1)进行公共知识水平(教育学、心理学)笔试和授课能力测试,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结束,按学科要求的1:2进入授课能力测试。

(3)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直接进入授课能力测试。

2、报考除师范以外其他类储备人才的:

(1)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

(2)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参照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倾向测验)。而后按专业岗位1:2进入面试。急需专业硕士以上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协作能力等。

(三)在红山区教育局报名的“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同期参加师范类储备人才形式考试,单列录取,相关待遇按《2008年红山区公开考试考核选拔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赤红党办发〔2008〕48号)规定执行。

(四)加权分

1、加权分与笔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相加。

2、获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权分3分。

3、其他类别的加权分按修订的《赤峰市红山区分开招考储备人才暂行办法》(赤红党办发〔2007〕46号)执行。

五、报名要求

1、证件:报考人员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科技发明证、在校期间奖学金、学生干部、中共组织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近期同一底片2寸彩色免冠照5张报名。报考师范类的应持教师资格证。

2、报名时限:师范类为2008年8月17日至8月26日。其他类为2008年8月17日至8月31日。星期六、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红山区政府(昭乌达路赤峰宾馆北侧)主楼九楼1913室。

4、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5、咨询单位:赤峰市红山区人事局。电话:0476-8338393。

详情请登录WWW.cfhs.gov.cn红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赤峰市红山区人才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

200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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